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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贾湖骨笛:1984年至1987年在河南省舞阳县贾湖旧石器时期和新石器时期遗址中的墓葬群,先后出土了20多支骨笛,距今九千多年至七千八百年上下。分为早、中、晚三个历史时期和三种类型:早期,距今约九千多年至八千六百年上下,出土两支骨笛,一支开有五孔,另一只开有六孔,能奏出四声音阶和完备的五声音阶。中期,距今八千六百年上下至八千二百年上下,出土十四支骨笛,除两支残损外,其余均为七孔,能奏出六声和七声音阶。晚期,距今八千二百年上下至七千八百年上下,出土七支骨笛,除四支残损外,其余的三支,两支为七孔,另一支是八孔,能奏出完整的七声音阶和七声之外的一些变化音。早期的两支骨笛是迄今已发现的年代最早,管身最为完整,是这一时期音乐性能和制作水平最高的管乐器。中期的M282:20、21两支骨笛,是所见历史上最早的雌雄笛,制作工艺精细,试奏音准很好,音色清润。
2.六乐:亦称六代乐舞。即原始氏族社会传为黄帝之乐的《云门》、传为帝尧的《咸池》、传为帝舜之乐的《韶》和奴隶社会禹的《夏》、商汤的《濩》、周武王的《武》。周代制定礼乐,六代乐舞用于郊庙祭祀。以《云门》用于祭天、《大咸》用于祭地、《大韶》用于祭四望、《大夏》用于祭山川、《大濩》用于享先妣、《大武》用于享先祖。
3.律吕: 即十二律中的六律、六吕,律吕也是十二律的又称。十二律中的单数律位,称作律,又称阳律;十二律中的双数律位,称作吕,又称阴吕。因双数的六吕位于单数的六律之间,故六吕又称作六间;又因金文(殷、周钟鼎等器物所铸文字)的“同”字写法与后世的“吕”字写法相同,而有了六吕和六同两种写法并存的情况。六律: 黄钟 大吕 太簇 夹钟 姑洗 仲吕 蕤宾 林钟 夷则 南吕 无射 应钟,又叫六吕或六同。
4.八音:中国传统乐器分类法。西周出现的按八种制作乐器的材质归并众多乐器的分类方法,称之为八音。金—钟、铙,石—磬,土—埙、缶,革—鼓、鼗,丝—琴、瑟,木—柷、敔,匏—笙、竽,竹—箫、篪。
5.乐悬:西周礼乐制度,规定了钟、磬等乐器的悬挂数量和排列方位等,体现了等级的高下。《周礼•春官•大司乐》:“正乐悬之位:王宫悬(四面)、诸侯轩悬(三面)、卿大夫判悬(即宫悬之半,二面)、士特悬(一面)。”
6.旋宫转调:是指宫调系统中的调高(宫)转换和调式(调)转换。《礼记•礼运》有:“五声、六律、十二管旋相为宫。”即十二律以此作为宫音构成不同音高的音阶。“旋相为宫”就是旋宫。旋宫是指调高的转换;转调是指调式的转换。
7.九歌:原为楚国地区民间祭祀歌曲,由十一首楚声歌曲组成,歌词经过诗人屈原整理,为《楚辞》名篇之一。
8.协律都尉:汉乐府乐官职称。汉武帝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主持乐府工作。历代有设协律部、协律中郎将等,名称不同,品级亦不同。
9.曾侯乙编钟:1978年湖北随县(今随州市)擂鼓墩曾侯乙墓出土的编钟,年代为战国初期(公元前433年前后)。共出土编钟六十四枚(楚王镈一件不计),分三层悬挂在矩形钟架上。上层十九枚钮钟,其中十三枚体制一致的为一套,余六枚是不成套的散钟;中、下两层是四十五枚,实为三套编钟(其中的两套相同,只是其中一套缺少一钟)。每钟两音,在击处(隧部和鼓部)标明音名。钟体刻有错金铭文二千八百余字,标明音名及其所在律位。编钟制作工艺精美,音质、音准良好。四套编钟均有连续的半音音列构成完备的十二律,可旋宫转调,适于演奏比较复杂的乐曲。钟铭中有不少已失传的乐律学内容,它的发现弥补了文献记载的不足,对重新认识我国音乐文化在先前时期的高度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10.京房:本姓李,字君明,西汉时律学家。为解决三分损益法所生十二律不能回到黄钟律,而继续上下相生推演为六十律,虽未合实用,但他对平均律的探索启发了后来者。他发现管律的计算存在“竹声不可以度调”问题,而制成十三弦“准”,推进了乐律的精确计算。他改良的羌笛由四孔增加为五孔,能胜任了五声音阶乐曲的演奏。
11、广陵散:琴曲,汉魏时期相和楚调的但曲中即见此曲。今存琴曲《广陵散》是写聂政刺韩王的故事,最早的谱本为明代《神奇秘谱》(1425)所载。
12、但歌:产生于汉代民间的一种歌唱形式,后运用于相和歌中,由一人领唱,众人唱和,不用乐器伴奏。
13、三调:即相和歌、清商乐中的平调、清调、瑟调三种常用的调式。最初,相和歌是按平、清、瑟三调作乐曲的归类,后来又增加了楚调和瑟调,“总谓之相和调”(旧唐书•音乐志)。《魏书•乐志》载陈仲儒的奏议说:“平调以宫为主,清调以商为主,瑟调以角为主。”(另有不同版本记为瑟调以宫为主,平调以角为主)今人对三调的音阶调式结构理解分歧,一般认为其中的宫、商、角是指同均的三种调式。
14、《碣石调•幽兰》:古琴曲,南朝陈丘明(493-590)传谱。又名《倚兰》,《琴操》说,孔子自卫返鲁,见谷中芗兰独茂,自伤不逢时而作。曲谱是古琴早期的文字谱式,是现存最早的古琴谱,也是唯一存世的古琴文字谱,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15、奚琴:我国最早出现的拉弦乐器,有两弦,以竹片擦弦作声。出自隋唐时期北方少数民族库莫奚,称奚琴,亦写作嵇(xi)琴。
16、《声无哀乐论》:三国魏嵇康的音乐美学论著。认为音乐只有形式美,如:大小、单复、高埤、猛静、舒疾的变化、对比;并不表现人的思想、道德和哀乐之情,人的感情是出自客观的外物影响。他说:“心之于声,名为二物。”“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而后发,则无系于声音。”他否认音乐是人的精神产物和音乐对人的思想影响,显然是片面的。但他重视音乐的形式美和美感作用,重视表现人的自然性情,反对儒家礼乐对人的束缚和把音乐作为名教的工具,则是有积极意义的。是中国古代重要的一部音乐美学论著。
17、坐部伎:唐代宫廷燕乐,按表演方式、节目内容和乐工技艺的高低划分为坐部和立部两个类别。坐部伎在堂上表演,与立部伎相对而言规模较小,乐伎一般是三至十余人,技艺水平较高,丝竹清歌,风格闲雅。
18、燕乐二十八调:隋、唐至辽、宋间宫廷燕乐及民间俗乐所用的宫调。亦称俗乐二十八调,简称二十八调。历史上二十八调就存在两种解释,一种解释为隋唐燕乐是四均(四种调高),每均七调(七种调式)而得二十八调;另一种解释为七均,每均四调而得二十八调。由于有关理论不存,隋唐时燕乐二十八调的音位不能确知。
19、《乐书》:宋陈旸撰,中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大型音乐百科著作。始编于北宋神宗熙宁、元丰年间(1068-1085),历时近40年成书,南宋宁宗庆元五年(1199)首次刊行。全书200卷,分前后两部分。前一部分共95卷,摘录《礼记》等10种经书文字,并作解释;后一部分共105卷,有律吕、乐器、声乐、歌舞、百戏及典礼音乐等,附插图540幅。全书有1124个条目,内容宏富,对俗乐和胡乐给与一定重视,保存了大量史料,至今仍具使用价值。
20、南北合套:南戏和元散曲中的一种套曲结构形式。是用同一宫调的若干南北曲依次相间联缀成套曲。原来南曲和北曲的曲牌不能在同一个套曲中出现,元中叶以后,南戏开始采用北曲,只是在一个套曲中插入一、二北曲,后使用了南北合套。文献记载,南北合套最早见于元沈和的散曲套曲中,杂剧未见采用。
21、诸宫调:产生于北宋时期的大型说唱形式。为汴京(今开封)勾栏艺人山西泽州(今晋城)孔三传所创。诸宫调表演的是情节曲折复杂的长篇故事,有说有唱,与之相配合的音乐是由多种宫调构成的多种曲牌联缀形式。一个宫调组成一个套曲,整个诸宫调的表演是由若干个不同宫调的套曲完成的,体现了多调性的运用,诸宫调因此特点而得名。
22、郭沔:字楚望,浙江永嘉人。南宋杰出琴家,古琴浙派创始人之一。创作的琴曲有《潇湘水云》、《泛沧浪》存世。大曲《秋鸿》和《飞鸣吟》亦传为是他的作品。其代表作《潇湘水云》为历代琴家所推崇。
23、阳关三叠:唐代歌曲,唐人据王维《送元二使安西》原诗入乐,初名《渭城曲》,之后有《阳关》、《阳关曲》之称,因当时有三叠的唱法,又称《阳关三叠》,唐代原曲已失传。今存同名明清琴歌多种,词和曲多有不同,流传最广的谱本是清同治三年(1864)张鹤编的《琴学入门》,所载该曲是源于16世纪初在长江下游一带盛行的江派琴曲。
24、四大声腔:是指产生于宋元时期的海盐腔、余姚腔、弋阳腔和昆山腔。元明时期四大声腔各自传播于各地,在明代成为传奇的主要声腔。清初,有南昆(昆山腔)、北弋(京腔)、东柳(柳子戏)、西邦(梆子腔)流行于乾隆年间(1736-1795),亦称四大声腔。
25、缠达:北宋艺术歌曲唱赚中的一种曲式结构。也被广泛用于说唱、歌舞和戏曲中。是在引子后面接连两个曲调循环相间若干次,然后接以尾声。即《都城纪胜》所记:“引子后只以两腔互迎,循环间用者为缠达。”这种形式是从一种称作转踏(一作传踏)的歌舞表演转化来的,故缠达也称转踏、传踏。
26、神奇秘谱:古琴曲谱,朱权撰辑,明洪熙乙巳年(1425)成书,分上中下三卷。朱权称上卷16曲(实为15首琴曲和1首调意)为“太古神品……乃太古之操,昔人不传之秘。”收有《广陵散》、《高山》等唐宋或更早时期的古曲,其谱式保留有早期减字谱形态特征;中下两卷收琴曲34首,调意14首,朱权称之为“霞外神品”,所收多是宋元间流传的琴曲,如《忘机》、《潇湘水云》等。该谱的解题对琴曲源流、表现内容和艺术特点作了较详的说明,有重要史料价值,为后世所仿效。
27、《乐律全书》:明朱载堉(1536-1611)撰。汇集了自撰的乐学、律学、算学、历学、舞学及乐谱、舞谱等十四种著作,于万历34年(1606)编定的一套学术全集。他首创的新法密率—十二平均律的科学理论和计算成果,即见于《乐律全书》中的四部著作:《律历融通》(1581)、《律学新说》(1584)、《律吕精义》(1596)、《算学新说》(1603)。
28、《九宫大成南北词宫谱》:简称《九宫大成》。清乾隆六年(1741)庄亲王允禄奉旨主持律吕正义馆期间,组织宫廷乐工周祥玉、邹金生、徐兴华、王文禄、徐应隆、朱廷镠等人及大批民间艺人分别审音订谱,于乾隆十一年(1746)编篡成书。全书82卷,记录了南曲曲牌1513个,北曲曲牌581个,连同变体共4466个曲调。选用唐宋诗词、金元诸宫调、宋元南戏、杂剧、散曲及明清传奇等各种文体唱词。按南曲的引曲、正曲、集曲和北曲的只曲、套曲分类。分别正字、衬字,并注明工尺、板眼、句读和韵格。是集南北曲最丰富的曲谱,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
29、《弦索备考》:器乐合奏曲谱,清明谊(荣斋)编,嘉庆十九年(1814)编成,全书六卷,未经刊刻,今存抄本。收有以弦索乐器为主的合奏曲十三套。俗称《弦索十三套》。用工尺谱记写。其中《十六板》一曲独具特色,编有总谱和六个声部的分谱,即琵琶、弦子、胡琴、筝四种乐器和“工尺”、“八板”。所谓“工尺”是《十六板》的原始谱,不经装饰的《十六板》主旋律,“八板”即流行全国的《八板》曲谱。编者注明:“十三套内,此套最难,皆因字音交错强让之妙。”“交错”即旋律的参差多变;“强让”是旋律的分头进行,实际是有意地运用了对位法。
30、(华氏)《琵琶谱》:华文彬(秋苹)、华文桂(子同)等编订,亦称《华秋苹琵琶谱》、《华氏谱》。上、中、下三卷,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初刻。卷上为直隶王君锡所传北派14曲;中下卷为浙江陈牧夫所传南派54曲。用工尺谱点板记写,旁注指法。华秋苹参照琴用减字谱法规范并制订了琵琶指法符号,为琵琶曲的记写、编订奠定了基础。《华氏谱》是我国第一部刊刻的琵琶曲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