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支持机构: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筝和天下”北京艺术中心、北京古典创新艺术研究中心等
一、参选者范围
从事古筝教学的老师与专业或业余的古筝学习者;
其它乐器专业演奏(含业余)、作曲专业(含业余)学生以及教师;
喜好古筝乐曲创作和改编的集体或个人。
备注:
1、原则上,所有参选者没有年龄、专业性、地域性、国籍的限制。
2、本届评选活动“评委会”以及“组委会”成员的作品,禁止参选。
二、“评委会”评选事宜
1、“评委会”对本届评选活动的评选标准分为:艺术性、技巧性、创新性三部分;
2、原则上,本届评选活动的参评作品,必须是于2000年之后创作的新作品;
3、本届评选活动的参选者,应以“古筝”为主体进行创作,该作品的创作技法、曲式结构等必须符合“古筝”本身的音域特质等客观要素的限定范围,该作品原则上必须具备可演奏性;
4、“评委会”由权威作曲家、古筝演奏家、知名指挥家、权威评论家构成,以此确保本届评选活动评审团成员的多元性、广泛性,可使得每一个参选作品得到最为全面、客观的评价。
三、评选流程及有关事宜
(一)评选流程详述【含报名、评选】
1、报名——参赛选手需登陆 http://www.51zheng.com进入网站首页,从“2009 —首届中国民族音乐新作品评选活动”专题页面下载报名表等相关资料,打印并填写完整;
2、报送参选的作品要求——参选者作品的报送或递交须同时提供以下两种形式:书面谱例形式与音频(MP3)格式碟片或CD碟片;
3、参选作品应以古筝乐器为主体,可以是独奏,也可以是重奏和协奏等形式,但参选者(报送之作品为非古筝独奏形式)须同时向“组委会”报送提交该作品的高质量伴奏碟片(以备获奖作品在颁奖典礼现场以及日后可能进行的全国巡演现场演奏展示之用);
4、参选者将报名表、《版权事宜确认备忘录》及参选作品(同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一寸彩色近照4张,)一同邮寄到本届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以便统一安排评选(电子版报名表及音频格式文件可直接发至组委会指定电子邮箱,但必须提交书面文字版与音频版两份谱例样本,以方便“评委会”评委的视、听评选与打分备档);
5、所有参选者的资料均必须用中文清晰书写,外籍参选者须提供中文、英文的报送材料各一份;
6、所有获奖者都将被免费邀请出席在北京举行的获奖作品音乐会暨颁奖典礼以及古筝新作大型专题研讨会。